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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A大事紀

↑TOP103年

  • XCA新一代公開對金鑰於103年3月12日正式啟用,從該日起,XCA用戶憑證(IC卡類憑證、非IC卡類憑證)皆採用
    新一代公開金鑰對搭配SHA256簽章演算法簽發憑證。
  • 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於3月26日起提供屆期憑證IC卡換發服務,用戶可使用屆期卡片於XCA網站上申請以卡 換卡,免去發文程序,加速憑證申請時效。
  • 於4月29日至5月6日配合第三方稽核公司(KPMG) 進行實地審查WebTrust for CAs稽核活動,並順利通過稽核。
  • 5月份GRCA自簽憑證通過Apple Inc.審查,放置於OS X Mavericks 10.9.2與iOS7以上版本作業系統中,用戶必須升 級至相關版本(含以上)方能使用,否則皆須自行手動匯入GRCA自簽憑證。
  • 經濟部商業司於103年5月20日通過GRCA憑證實務作業基準第1.4版、GCA憑證實務作業基準第1.6版、XCA憑證實 務作業基準第1.6版審查,並於103年5月23日公告於網站。
  • 公告「申請用戶代碼重設後,請務必於重設完畢後一個月內,將用戶代碼重設申請書寄回憑證管理中心存查,逾期 未繳回者,憑證管理中心將逕行停用該憑證直至完成繳回。
  • 俾提醒用戶於憑證屆期前辦理換發,於6月5日起將憑證外觀文字製卡日期改為印製「有效期限」,除可保留原提醒 用戶憑證屆期換發之功能,亦兼顧憑證之美觀性。
  • 於8月份辦理3場次政府憑證教育訓練說明會,以提升各機關系統管理或維護者操作憑證實務能力。課程 針對 SSL 類憑證導入網站或應用系統過程中所需具備技巧及注意事項(包含金鑰對產製、上傳憑證需求檔、憑證安裝、憑證匯出入等)進行說明,並進一步透過實機展示教 學,期望學員可透過本次課程習得基本 SSL 類憑證應用實務技巧,除提升個人專業能力外,也幫助各機關應用系統導入憑證功能時能快速上手。
  • 依照組織及團體憑證實務作業基準規定,憑證記載內容有不實之情況應逕行廢止,為有效管理組織團體憑證擁有者 有效性與合法性,於8月27請各憑證註冊初審窗口清查組織及團體立案註銷狀況,共計清查19,509筆組織團體資料,其中組織及團體立案註銷狀況調查無回覆或內容為空白者,一律視為組織存續。另確認已廢止或已更名之 組織團體,將辦理OID裁撤與憑證停用作業。

↑TOP102年

  • 102年2月
    於2月18日XCA網站中更新最新版隱私權保護政策,以落實個資法要求揭露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銷毀等程序。
  • 102年3月
    XCA於3月4日重新簽發OCSP憑證,並將金鑰長度升級為2048位元以提升安全強度。
    於3月21日起至4月2日期間,接受研考會委託之外部稽核公司(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進行GCA與XCA之Web Trust for CA 稽核。
  • 102年6月
    GPKI臺中文心異地機房搬遷作業已於6月13日完成遷徙作業,由原址5樓遷至3樓。
    於6月25日完成審核並通過XCA憑證實務作業基準第1.5版修訂,並公布於網站上。
  • 102年8月
    提供8月至10月XCA學校類與其他類憑證屆期清冊與發文說明。
    提供8月至10月XCA(學校及農會類)憑證屆期清冊與發文說明。
    8月13日將辦理「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註冊窗口人員教育訓練說明會 (臺中場)」研討會,相關報名資訊請參照「電子化政府基礎服務教育訓練網」。
    8月14日將辦理「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註冊窗口人員教育訓練說明會 (高雄場)」研討會,相關報名資訊請參照「電子化政府基礎服務教育訓練網」。
    於8月29日將辦理「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註冊窗口人員教育訓練說明會 (臺北場)」研討會,相關報名資訊請參照「電子化政府基礎服務教育訓練網」。
  • 102年9月
    於9月3日完成外部稽核(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複查。
    於9月18日提供行政法人類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服務。
  • 102年
    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國家發展委員會(前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府憑證基礎建設委外服務專標案。
    辦理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25次委員會議,審查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第1.6版。
    於12月份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25次委員會議中完成XCA新一代公開金鑰對產製作業。

↑TOP101年

  • 3月28日辦理「CA更換金鑰及升級簽章演算法SHA-2作業」技術交流研討會,廣納吸取各應用系統主管機關及系統開發商意見,以利GPKI更換金鑰及升級雜湊演算法SHA-256作業推動。
  • 配合本年度專案工作「提升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憑證管理中心金鑰及雜湊演算法安全強度」,召開「憑證管理中心更換金鑰及升級簽章演算法SHA2研討會」共計273人次參與,宣導作業時程與應配合事項。
  • 召開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20次委員會議,原則同意「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GPKI)」所轄各憑證管理中心,進行金鑰更換及簽章演算法(SHA2)升級作業。
  • 於3月14日完成審核並通過GRCA、GCA、XCA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修訂,並公布於網站上。
  • 於4月3日至4月28日接受第三方外部稽核公司(KPMG)進行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 WebTrust for CA外部稽核活動。
  • 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及促進用戶有效運用憑證,IC智慧卡片工本費擬規劃收費,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21次委員會議決議原則同意政府憑證管理中心及組織與團體憑證管理中心酌收用戶 IC 卡工本費,相關收費方式報經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同意後再行實施。
  • 於5月9日發布HiCOS 2.1.7卡片管理工具,提供將IC卡憑證註冊至作業系統的工具,並可協助用戶端檢測作業環境、驅動程式安裝成功與否、PIN驗證,簽章驗章與加解密功能檢測。
  • 於6月25日至6月29日配合第三方稽核公司(BSI) 進行實地審查ISO27001與ISO27011稽核活動。
  • 於8月9日發布HiSecure API 6.5.1與7.0.1版,新增動態連結函式庫(dll)等功能。
  • 配合專案需求接受第三方外部稽核公司(KPMG)於8月3日進行政府總憑證管理中心(GRCA)、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與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 WebTrust for CA複評查核活動。

↑TOP100年

  • 於XCA憑證申辦網站提供「批次申請憑證服務」,當組織及團體有大量憑證申請需求時,可將申請資料填於電子檔中,由用戶之主管機關統一彙整併函送本會,以提供更便利且有效率之憑證申請服務。
  • 協助受「部分縣市改制直轄市」影響之組織及團體如期換發新憑證,圓滿達成任務。
  • 於3月21日辦理「憑證廢止清冊格式剖繪(CRL)改版說明會」,並於5月完成組織及團體憑證管中心(XCA)系統新增部分憑證廢止清冊及修改憑證廢止清冊序號數值長度為小於或等於7 位元的正整數。
  • 於5月廢止「部分縣市改制直轄市」(臺北縣、臺中市、臺中縣、臺南市、臺南縣、高雄市、高雄縣)各原學校及農漁會所持有之舊名稱憑證。
  • 於5月23日至5月26日接受「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機構外部稽核。
  • 於物件識別碼網站提供「線上修改物件識別碼服務」,提供用戶持組織及團體憑證正卡即可上網更新組織及團體基本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統一編號等)。
  • 於XCA憑證申辦網站提供「憑證線上申請換發服務」,提供用戶持機關(單位)憑證正卡即可上網申請憑證附卡。
  • 於8月24日辦理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19次委員會議。

↑TOP99年

  • 99年2月23日
    GPKI專案2月工作會議決議為落實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之規範,擬於99年5月1日起不再直接受理國民中小學和幼兒園的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案件。
  • 99年2月23日
    GPKI專案2月工作會議決議物件識別碼或機關名稱異動後,憑證管理中心得逕行廢止該機關單位或組織團體之舊憑證,惟每月需提供即將廢止之憑證清單,由一線客服通知憑證用戶,無異議者將於3個月後逕行廢止憑證。
  • 99年2月23日
    GPKI專案2月工作會議決議有關縣市改制及組織改造可能帶來的憑證換發需求,擬比照現行機制,由各機關單位自行提出申請,並設立舊憑證失效的合理轉換日。
  • 99年3月3日
    發文通知教育部轉知相關機關設立憑證初審註冊窗口,並提供已成立和未成立組織及團體憑證初審註冊窗口之清單作為附件供該部參考。
  • 99年3月30日
    GPKI專案3月工作會議報告有關2048位元IC卡簽章效能提昇進度,經測試新版卡片採用新的指數演算法後,簽章效能提昇約28.99%;新版PKCS#11效能提昇約32.76% ;新版HiSecure API效能則提昇約48.54%。
  • 99年4月27日
    GPKI專案4月工作會議同意修訂GPKI憑證及憑證廢止清冊格式剖繪中有關憑證廢止清冊序號欄位的格式,將憑證廢止清冊數值改為「一個長度小於或等於7 位元的正整數」,並於99年5月14日召開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17次委員會議,通過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第1.4版(草案)及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GPKI)憑證及憑證廢止清冊格式剖繪第1.5版(草案)之審查案。 我國政府網路應用度於世界排名中為第3名,政府網路準備度則為第8名,未來將考慮將電子化政府成功經驗外銷,或將電子憑證單一簽入機制納為雲端計算之整體規劃。
  • 99年5月25日
    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之憑證及憑證廢止清冊格式剖繪第1.5版之修訂已於99年5月25日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17次委員會議提案通過,將憑證廢止清冊數值改為「一個長度小於或等於7 位元的正整數」,經評估現況需求擬先行改為4位元。
  • 99年5月
    為因應地方改制和中央組改在特定期間內可能帶來的大量憑證換發需求,擬提供憑證「批次申請及併案服務」作法,原則由各主管機關彙整所屬組織圖體之憑證申請資料統一發文向行政院研考會提出憑證批次申請,申請資料以電子檔案方式提供。
  • 99年7月
    為減少不必要的行政作業,各主管機關於申請成立或異動組織及團體憑證初審註冊窗口時,將以行文至行政院研考會方式提出申請,廢除另須於申請書加蓋機關單位關防之規定。

    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第1.3版與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之憑證及憑證廢止清冊格式剖繪第1.6版之修訂已於99年9月7日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第18次委員會議提案通過,並於99年10月18日公布。
    有關「部分縣市改制直轄市」之憑證申請原則如下:
    1. 組織及團體憑證中有關中小學憑證換發作業,將由縣市政府教育局彙整申請資料後統一函文行政院研考會辦理,至於農漁會、農田水利會及其他法人團體,是否配合本次改制直轄市作業更名而需重新換發憑證,事涉相關法規規定,請向該組織團體之主管機關確認,如不更名,則無需換發憑證,反之,則協調主管機關統一為所屬組織團體提出申請。
    2. 為期憑證用戶能充分了解憑證換發流程,除召開憑證申請說明會加強宣導並於網站上公告相關訊息外,另輔以行文方式提醒主管機關配合辦理相關事項。
    3. 加強宣導「取得新憑證後,請隨即進行應用系統測試」,以確保憑證應用系統無縫界接,於新舊憑證併行期間,得以同時接受用戶使用新舊憑證。 請受縣市改制直轄市影響之組織及團體其目前持有之憑證將於99年10月至12月間屆期,且需以改制前舊名稱申請憑證者,務必於99年9月30日前,以舊名稱提出憑證申請,以確保新舊憑證順利銜接。
  • 99年8月
    依據教育部於98年8月19日所頒布之「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命名原則」,私立學校之唯一識別名稱均須冠上「學校財團法人」名稱,請更新納入唯一識別名稱之格式編列原則。
  • 99年9月
    有關組織及團體憑證審核流程審理原則如下:
    1. 主管機關如已成立組織及團體憑證初審註冊窗口(miXed organization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Registration Authority Operator, XCA RAO ),但用戶仍直接來函行政院研考會申請者,請函知用戶正確申請流程,並請用戶下次逕向其憑證初審註冊窗口提出申請,另行政院研考會仍協助函轉初審註冊窗口進行審驗作業。
    2. 主管機關如未成立組織及團體憑證初審註冊窗口,但用戶直接來函行政院研考會申請者,將由行政院研考會函請該用戶之主管機關協助審核憑證,並成立組織及團體憑證初審註冊窗口。
  • 99年10月
    為確保憑證申請之必要性及正確性,請團隊遵循相關管制措施,遇下列情形者將暫不發卡:
    1. 同一組織團體,來函同時提出5張以上之憑證申請者;
    2. 欲申請憑證使用於公文電子交換教育訓練者;
    3. 受縣市改制直轄市影響之憑證用戶於99年10月1日以後,仍欲以舊名稱提出憑證申請者;
    4. 受縣市改制直轄市影響之憑證用戶欲申請新憑證,但資料填寫不齊全者。

    目前全國之組織及團體憑證初審註冊窗口共計654個,為確實掌握各窗口資料之正確性,如初審註冊窗口進行業務移交,欲修改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站之初審註冊窗口聯絡資訊時,均須按標準作業程序填妥新增和裁撤申請書,正式來函行政院研考會進行憑證初審註冊窗口之異動。

    將研擬組織及團體憑證核發及管理作業要點,以有效建立憑證發放量之管制措施。

    即日起如發現組織及團體所提之憑證申請需求有下列情況者,須請用戶更正公文或憑證申請書,方得進行後續憑證審件和核發作業:
    1. 同一組織團體,來函同時提出5張以上之憑證申請者;
    2. 公文主旨所述之申請內容與附件申請書不符者,須請用戶重新發文更正。
    3. 公文附件格式無法開啟或未依規範提供正確之檔案格式者,須請用戶重新發文更正,或透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供正確之附件電子檔予行政院研考會。

↑TOP98年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有關工程會二代採購系統希望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XDS)能建立國立大學附屬單位資料乙事,請GPKI建置維運團隊研提相關需求,以利本會商請教育部提供。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有關比對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提供XCA組織及團體營運證明(如:統一編號、組織及團體名稱、員工聘僱情形及停歇業狀態等)之頻率改為每半年一次,並請GPKI建置維運團隊將核對結果提供財稅資料中心及XDS參考。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GPKI建置維運團隊提供通用之讀卡機簽章或解密回應時間測試數據予本會公文電子交換系統維運團隊參考。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GPKI建置維運團隊於本(98)年2月底前提供金鑰長度為2048位元之正式卡供PKI應用系統主管機關與開發廠商測試,以配合進行改版作業。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GPKI建置維運團隊研提有關「2048位元電子憑證應用程式介面配合戶役政電子閘門HP Unix64位元主機修正」所需之人力、時程與費用,俾利研考會評估是否納入後續專案辦理。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於本年2月份工作月會提出各類憑證金鑰長度延長為2048位元之建議效期。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雖因財政部台北區支付處電子支付與銓敘部銓敘業務系統回復本年6月底才能完成金鑰長度2048位元API改版,仍請通知本年5、6月憑證將到期之機關於4月底前先申請1024位元IC卡以確保服務不中斷。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GPKI建置維運團隊備妥1024位元IC卡庫存需要,以因應過渡期間(如:機關遺失卡片或組織調整),相關應用系統未即時完成改版前仍須使用1024位元IC卡之申請需求。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有關「97年度電子化政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委外營運案」教育訓練執行方式調整如下:教育訓練對象如針對資訊系統開發廠商者(如: API使用訓練),可由GPKI建置維運團隊自行發文辦理教育訓練;另教育訓練對象如為各級機關同仁時(如:「電子認證應用研討會」與「伺服器應用軟體憑證及非IC卡類憑證申請說明會」等),則維持由研考會發文辦理教育訓練。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鑑於研考會與檔管局電子識別證發放作業業已完成,元採用之職務憑證試辦系統同意本年2月底前下線。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於本年2月上旬舉辦「擴大公文線上簽核工作小組」會議以檢討第一階段試辦作業之成效及審核電子識別證作業要點(草案),並規劃第二階段試辦機關之建議名單。
  • 98年1月21日
    GPKI工作月會決議請評估於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管理中心設立專人受理電子識別證新增及異動申請之可行性。
  • 98年2月6日
    於板橋中華電信訓練所板橋本所舉辦XCA憑證初審註冊窗口說明會,報名人數81人,實到人數70人。
  • 98年2月11日
    於中華電信訓練所高雄分所舉辦XCA憑證初審註冊窗口說明會,報名人數34人,實到人數31人。
  • 98年2月13日
    於臺中中華電信訓練分所舉辦XCA憑證初審註冊窗口說明會(臺中),報名人數74人,實到人數67人。
  • 98年2月19日
    本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工程會二代採購系統請 貴會於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XDS)中增建國立大學附屬單位資料乙事,已於98年2月3日協調教育部提供,本案將俟工程會來函,將轉請教育部協助辦理。
  • 98年2月19日
    本案工作月會決議請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於每年3月與9月(半年1次)比對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提供之「組織及團體營運證明」,以確保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XDS)資料之正確性。
  • 98年2月19日
    本案工作月會決議建議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之2048 位元憑證IC智慧卡的使用效期訂為6年,非IC卡類憑證因金鑰之儲存媒體較無固定,資安風險較高,故此類2048位元憑證之使用效期建議仍維持5年。
  • 98年3月20日
    GPKI 3月工作月會決議請於每年3月與9月(半年1次)比對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miXed organization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XCA)用戶資料及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提供之「組織及團體營運證明」,以確保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miXed organization Directory Service, XDS)資料之正確性。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配合憑證金鑰長度提升為2048位元改版作業,請「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維運團隊寄發電子郵件通知用戶下載安裝IC智慧卡管理工具,並於各網站公告用戶注意事項及加強客服人員教育訓練。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請於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所製發之2048位元IC智慧卡卡面上,加印「2048位元」字樣,以協助用戶和客服人員辨識卡片版本。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請函知憑證應用系統主管機關有關2048位元IC智慧卡預計簽發時程及應用系統配合修正完成期限,並同時回報修正處理情形。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請以電子傳單(eDM)通知用戶下載與安裝IC智慧卡管理工具,並請於開卡通知函上附註下載IC智慧卡管理工具之網址。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請一線客服人員加強服務用戶有關2048 位元改版相關問題(例如下載與安裝IC智慧卡管理工具、憑證效期等)。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針對未能即時完成2048位元改版之應用系統,請預留100張1024位元IC智慧卡供屆期或新申請用戶申請。
  • 98年4月29日
    GPKI 4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miXed organization Directory Service, XDS)新增國立大學附屬單位物件識別碼(Object Identifier, OID)功能,請於網站提供說明網頁後上線。
  • 98年5月26日
    GPKI 5月工作月會決議配合憑證金鑰長度提升為2048位元改版作業,請「政府憑證管理中心」及「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維運團隊分批寄發電子郵件,通知用戶下載安裝「IC智慧卡管理工具」,及加強客服人員教育訓練。
  • 98年5月26日
    GPKI 5月工作月會決議請於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所製發之第二批2048位元IC智慧卡卡面上,將上方標題「電子化政府」分別置換為「政府機關單位憑證」及「組織及團體憑證」,並將eG圖樣刪除。
  • 98年5月26日
    GPKI 5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2048位元IC智慧卡正式發放相關事宜,請適時於網站公告,並發函通知憑證應用系統相關機關。
  • 98年5月26日
    GPKI 5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miXed organization Directory Service, XDS)新增設置國立大學附屬單位物件識別碼(Object Identifier, OID)功能,請提供限制組織團體附屬單位僅能申請「所屬組織團體附卡」憑證功能。
  • 98年5月26日
    GPKI 5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組織及團體憑證到期清冊發文通知方式,將依憑證發放對象發文至不同對象:
    A.學校類憑證及農漁會類憑證:行文請各學校主管機關及行政院農委會轉知所屬組織或團體辦理。
    B.前項外之組織團體憑證(例如:財團法人憑證、自由職業事務所、其他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直接發文請各組織或團體辦理。
  • 98年5月26日
    GPKI 5月工作月會決議請研議未來憑證申請採使用者付費機制之可行性,以降低機關單位或組織團體憑證申請浮濫問題。
  • 98年6月3日
    於中華電信訓練所台中分所舉辦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167人報名,實到167人。
  • 98年6月4日
    於中華電信訓練所台北本所舉辦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143人報名,實到129人。
  • 98年6月5日
    於中華電信訓練所高雄分所舉辦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報到86人,實到89人。
  • 98年6月
    於2048位元改版專區儲新增「電子化政府應用系統支援2048位元憑證修正作業檢查表」。
  • 98年6月18日
    GPKI 6月工作月會決議請GPKI維運團隊於本(98)年9月底前提供「組織及團體附屬單位僅能申請所屬組織及團體附卡」憑證功能。
  • 98年6月18日
    GPKI 6月工作月會決議針對部分機關函復無法於98年6月30日前完成應用系統支援2048位元憑證改版一事,請GPKI維運團隊通知該機關,轉知其憑證近期將屆期之用戶,換發申請1024位元憑證,以確保服務不中斷。
  • 98年6月18日
    GPKI 6月工作月會決議配合憑證金鑰長度提升為2048位元改版作業,請GPKI維運團隊依本次會議確認之電子郵件內容,寄發通知函予各憑證用戶,儘速完成安裝「IC智慧卡管理工具」,以確保服務不中斷。
  • 98年6月18日
    GPKI 6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新版2048位元IC智慧卡樣卡圖樣,請修訂卡片背面說明文字如下:
    第1項:憑證管理中心網「路」改為憑證管理中心網「站」,並註明為政府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
    第3項:「PIN碼」改為「個人識別碼(PIN碼)」。
    第5項:網路身「份」識別改為身「分」識別,末句改為 「不可作為任何實體『身分』識別用途」。
  • 98年7月14日
    GPKI7月工作月會決議為利用戶了解憑證到期之申請作業、舊有憑證之保存方式及IC智慧卡卡片管理工具之安裝等相關事宜,同意團隊於98年8月28日、8月31日與9月3日舉辦機關與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日後此類例行性說明會,請逐步以線上學習課程取代,供公務員隨時自行上網學習。
  • 98年7月14日
    GPKI7月工作月會決議請GPKI維運團隊彙整目前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上相關待解決及突破問題,供行政院研考會研擬後續解決方案。
  • 98年8月13日
    GPKI8月工作月會決議因風災影響,原訂於9月3日舉辦南部機關與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請延至10月份舉辦。
  • 98年8月13日
    GPKI8月工作月會決議請政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GPKI)專案團隊彙整目前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上相關問題及解決方案,供研擬後續解決方案。
  • 98年8月13日
    GPKI8月工作月會決議請提供尚未設立國民中、小學與幼兒園憑證註冊初審窗口之地方機關名單,及其他目前尚無申請管道之組織及團體類別(例如:律師、農會超市、動物醫院等),以供行政院研考會研擬後續解決方案。
  • 98年8月13日
    GPKI8月工作月會決議請依第16次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委員會議決議,彙整國內外憑證機構簽發憑證廢止清冊(CRL),因應微軟應用程式判斷CRL序號長度與國際標準不一致之相關作法,以利本會參加國際相關會議時,可徵詢其他國家意見共同向微軟反映。
  • 98年8月13日
    GPKI8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工程會二代電子採購進行資料同步時,發生部分組織及團體目錄服務(XDS)所記載之組織或團體統一編號重複之問題,請將資料轉請經濟部商業司及相關主管機關協助檢視確認。
  • 98年8月31日
    舉辦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實到115人。
  • 98年9月3日
    舉辦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實到203人。
  • 98年9月10日
    GPKI9月工作月會決議請團隊儘速彙整目前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相關問題提供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俾研擬後續解決方案。
  • 98年9月10日
    GPKI9月工作月會決議有關本年度外部稽核針對組織及團體憑證註冊初審窗口所提之改進建議,請轉知相關憑證註冊初審窗口參考並回復處理情形,另有關憑證註冊初審窗口如何有效驗證組織團體登記印鑑一事,將併前項問題,研擬後續解決方案。
  • 98年9月10日
    GPKI9月工作月會決議請團隊於9月20日前依第16次行政機關電子憑證推行小組委員會議決議,提供各國憑證機構簽發憑證廢止清冊(CRL)應用於微軟各應用系統之技術報告,以利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參加國際相關會議時,可徵詢其他國家意見共同向微軟反映,本報告並於下次月會提報。
  • 98年9月10日
    GPKI9月工作月會決議為防止用戶於開卡或後續鎖卡解碼等功能時,忘記自己所設定之用戶代碼,並屢見用戶辦理用戶代碼重設之情事,請團隊修正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與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網站憑證申請功能,將「列印申請資料」與「列印用戶代碼函」兩項按鈕合併為一,強制用戶列印用戶代碼函並妥善保存以供查詢,並於用戶代碼函說明用戶常見作業疏失及應注意事項,以強化用戶應有之認知。
  • 98年9月10日
    GPKI9月工作月會決議為方便一線客服快速判別辦理用戶重設用戶代碼之後續流程,請團隊修訂網站「用戶代碼重設申請書」,增加「是否已累計輸入4次以上錯誤」欄位。
  • 98年10月9日
    舉辦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說明會,實到161人。
  • 98年10月20日
    GPKI專案10月工作月會決議為減少用戶誤將自行保管之「用戶代碼」隨憑證申請公文函送,請將「用戶代碼函」改為「用戶代碼存根聯」。並於列印文面加強說明用戶應注意事項。
  • 98年10月20日
    GPKI專案10月工作月會決議請團隊修正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與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網站憑證申請功能,必須先按「列印用戶代碼存根聯」存檔或列印後,方得啟動「列印憑證申請書」,所存檔名可分別命名為「用戶代碼存根聯請自存.htm」與「憑證申請書請隨函檢送.htm」,本項變更亦請向一線客服團隊確認,是否可有效解決用戶常見問題。
  • 98年11月13日
    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參加GPKI新案投標評選會議得標,
  • 98年11月23日
    中華電信總公司與行政院研考會議價與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