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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申請作業流程說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請先閱讀下列相關說明,再開始進行申請作業:

  • 目前無簽發憑證給消防設備師事務所尚未具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會員資格之「專利師」所設立之專利商標事務所(尚無主管機關擔任初審窗口)之組織團體。
    公司商業行號請至MOEACA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
  • 進行線上憑證申請作業,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後,請務必上傳申請資料,並完成繳費(請參照:XCA憑證IC卡申請及繳費流程)
  • 上傳資料之後,請列印憑證申請書,並於申請書用印原立案時之登記印鑑與負責人印鑑及行文(組織團體憑證申請公文範例 下載word檔) (組織團體憑證申請公文範例下載PDF檔),將申請書連同公文送至登記立案所屬之主管機關(憑證註冊初審窗口)進行申請用戶身份識別與鑑別的初審作業。
  • 經主管機關(憑證註冊初審窗口)以書面方式進行審核,完成申請用戶之身分識別和書面資料確認後,主管機關會將申請資料送交本管理中心進行複審。
  • 複審作業完成後,即進行製、發卡作業,同時Email通知進度,並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將憑證IC卡寄送至憑證申請用戶,若是申請非IC卡類憑證用戶,於憑證簽發後,將Email通知憑證簽發與憑證接受通知函。
  • 用戶收到憑證IC卡後,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完成開卡作業。申請非IC卡類憑證用戶,收到憑證簽發與憑證接受通知函,也請於憑證簽發日後90天內,完成憑證接受作業,如逾期本中心將逕行停用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