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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第一次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XCA)IC卡,請先閱讀下列相關說明,再開始進行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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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卡對象:
目前政府憑證總管理中心依各類憑證用戶的身分和角色,簽發不同類別的憑證,例如: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自然人憑證管理中心(MOICA)、工商憑證管理中心(MOEACA)和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XCA)…等等。而組織及團體憑證(XCA)組織及團體憑證(XCA)IC卡是簽發給各級公私立學校、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自由職業事務所及其他組織或團體等6類憑證用戶。
發卡對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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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種類 |
申請對象 |
學校 |
大學院校、技專院校、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幼稚園。 |
財團法人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的各類財團法人。 |
社團法人 |
合作社、農漁會、工會、教育會、工業會、政黨。 |
行政法人 |
待我國行政法人法完成立法後,始受理申請。 |
自由職業事務所 |
會計師、建築師、地政士、專業技師、藥劑師、記帳業者等自由職業所設立的事務所、藥局。 |
其他組織或團體 |
上述幾種以外的組織或團體,在相關的政府主管機關有登記立案但不具法人身分,例如:托兒所、寺廟、協會、學會、教師會、宗親會、同鄉會、公寓大廈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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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為我國組織團體分類及定義龐雜,如您的組織及團體類別不在上方列表,或您不確認該申請哪一類憑證,請直接與本中心客戶服務中心聯繫(02-8768-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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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管機關:
憑證用戶在申請憑證IC卡時,必須由各類憑證用戶的主管機關設立初審註冊窗口,來負責收集和驗證用戶的身分及憑證相關資訊之註冊工作,所以在您進行憑證申請作業之前,請先確認您所屬的主管機關。如果您無法確認您的主管機關,將無法申請憑證。
如果您對您的主管機關有所疑義的話,請直接與本客服務中心聯繫(02-8768-1628)。
主管機關(初審註冊窗口)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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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組織及團體識別碼(OID)。
- 進行線上憑證申請作業,填寫相關資料後完成上傳作業。
- 上傳資料之後,列印憑證申請書並蓋用組織團體立案時原留之登記印鑑及負責人印鑑,將申請書寄送至所屬登記立案主管機關(初審註冊窗口)進行用戶之身份識別與鑑別初審作業。
- 主管機關(憑證註冊初審窗口)以書面方式進行審核,並完成用戶身分識別和資料確認後,將資料送至行政院研考會進行複審作業。
- 複審作業完成後,即由發卡中心進行製卡和發卡作業,同時Email通知進度,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將憑證IC卡直接寄送給憑證申請用戶。
- 用戶收到憑證IC卡之後,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完成開卡作業,如逾期憑證將自動被廢止,並需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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