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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1年4月26日起,線上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之申請資料表格欄位異動,原「職稱」非必填寫欄位,更正為「憑證用途」必填欄位。各機構申請IC卡類憑證時,請註明憑證用途,以利複審作業進行;若未註明憑證用途者或憑證用途不明者,憑證管理中心將以退件方式處理。單一憑證應用限核發一張憑證IC卡,不提供備卡使用,若有多張需求,請於申請書或公文上註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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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1年5月至101年7月XCA所簽發憑證屆期重新申請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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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更換金鑰及升級簽章演算法(SHA-2)作業」研討會課程簡報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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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各瀏覽器業者針對憑證管理中心之憑證核發規範要求,政府憑證總管理中心及轄下憑證管理中心所簽發之憑證,皆須針對憑證發行對象進行資格審核,例如: SSL憑證之網域是否為申請者所擁有。目前政府憑證測試管理中心為配合相關規範,將於101年4月30日暫時停止簽發SSL類測試憑證及廢止流通在外之SSL類測試憑證,請各政府機關(單位)如有相關申請需求,請至GCA網站申請正式SSL類憑證,後續待修訂相關SSL類測試憑證申請辦法後再行開放,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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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發放原則公告:
1.各組織及團體申請IC卡類憑證時,請務必於憑證申請書註明憑證用途,以利複審作業進行;若未註明憑證用途者,憑證管理中心將以退件方式處理。
2.單一憑證應用限核發一張憑證IC卡,不提供備卡使用,若有多張需求,請於申請書或公文上註明原因。
3.組織及團體於提出憑證IC卡前,應先行檢視單位內是否已持有組織及團體憑證並優先勻用(如不知單位持有憑證情形,可洽客服中心查詢),如因新興業務且需頻繁使用,再行提出憑證申請,各組織及團體應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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